學校各單位:
根據(jù)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關于修訂印發(fā)《河南省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獎評審辦法》的通知(豫高發(fā)〔2012〕35號)精神,現(xiàn)將2012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獎評選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獎項
2012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獎的評選獎項為“河南省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”和“河南省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優(yōu)秀品牌”。
二、評選對象
1.河南省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評選對象:思想政治工作領域取得突出成績的高校或基層單位。
2.河南省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優(yōu)秀品牌評選對象:高校在長期思想政治工作中積累形成的、目前仍在發(fā)揮作用的、師生認可的、有一定影響力和示范推廣價值的工作成果。
三、評選條件和標準
詳見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關于修訂印發(fā)《河南省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獎評審辦法》的通知(豫高發(fā)〔2012〕35號)。
四、申報材料清單
申報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須提交材料:
(1)《河南省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申報表》,一式2份,用A4紙打印裝訂。
(2)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的申請報告(文件)1份。
(3)所獲地廳級以上獎勵或榮譽證書原件1份,復印件1份。
(4)學校人事部門出具的輔導員隊伍配備、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隊伍配備情況證明1份。
(5)學校財務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經(jīng)費、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專項經(jīng)費證明及相關財務科目所在頁的復印件各1份。
(6)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思想政治理論課(含形勢與政策)學時學分落實情況證明1份。
(7)學校黨委(行政)關于獨立設置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科研機構(gòu)以及相關人員任免文件原件1份,復印件1份。
(8)學校紀檢監(jiān)察部門出具的無任何違法違紀證明1份。
(9)其他輔助證明材料。
申報思想政治工作優(yōu)秀品牌須提交材料(各項材料裝入自備檔案袋,注明檔案內(nèi)容明細,內(nèi)裝材料目錄):
(1)《河南省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優(yōu)秀品牌申報表》,一式2份,用A4紙打印裝訂。
(2)該成果的工作總結(jié)1份,近兩年的活動資料及開展情況證明1份,應用及推廣情況證明1份。
(3)其他輔助證明材料。
四、相關要求
1、申報表格可從“河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信息網(wǎng)”下載,網(wǎng)址:sz.haedu.gov.cn。
2、報送時間:9月29日上午12點前。
3、報送地點:黨委宣傳部(綜合樓617) 聯(lián)系人:朱大鋒 電話:2853511
附件:1、河南省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獎評審辦法
2、申報表格
黨委宣傳部
2012年9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