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單位:
根據駐馬店市委組織部、市委宣傳部、市人社局、市社科聯《關于開展第一屆駐馬店市優(yōu)秀青年社科專家評選工作的通知》(駐社科〔2012〕2號),學校將開展第一屆駐馬店市優(yōu)秀青年社科專家推薦上報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條件
1.基本條件:年齡在45周歲以下(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具有中級以上職稱(含中級)
2.業(yè)績條件:
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取得的成果和榮譽具備下列條件中3項(含3項)以上者,可以作為評選對象進行個人申報。
?。?)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中成績顯著,其成果作為主持人獲得過市級(含市級)以上一等獎或2項(含2項) 以上二等獎;
?。?)業(yè)績突出,被縣處級(含縣處級)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;
(3)在本專業(yè)核心期刊或國家級期刊發(fā)表2篇(含2篇)
以上學術論文,在學術界有較大影響;
(4)獨著或以本人為主正式出版本專業(yè)學術著作(合著本人撰寫10萬字以上),受到學術界較高評價;
(5)主持并完成過市級(含市級)以上社會科學研究項目,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或應用價值;
(6)在研究和解決重大理論或現實問題方面有突出貢獻,成果被市級(含市級)以上領導機關采用。
二、評選程序
本次評選,采取個人申報、單位推薦和專家評審相結合的辦法。其程序為:
1、個人申報。符合條件的社科工作者,填寫《第一屆駐馬店市優(yōu)秀青年社科專家申報表》,并附本人成果、榮譽等有關材料,報所在單位。
2、單位推薦。在個人申報的基礎上由學校推薦,報市優(yōu)秀青年社科專家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。
3、市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。在個人申報和單位推薦的基礎上,由市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我市部分社科專家進行評審。
三、獎勵辦法
1、授予駐馬店市優(yōu)秀青年社科專家稱號,并頒發(fā)榮譽證書和獎金。
2、在市內新聞媒體和《天中論壇》重點介紹其業(yè)績。
3、可作為全市重要的社科學術活動、社科普及宣傳和學習考察邀請對象。
4、可作為晉升專業(yè)技術職稱和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。
5、擇優(yōu)向省里推薦,參加河南省優(yōu)秀青年社科專家評選。
四、申報材料
1、著作、調研報告、社科研究項目一式二份。
2、報刊發(fā)表的文章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。
3、其它佐證材料(身份證、榮譽證書、獎勵證書、證明材料等)原件(申報時由市優(yōu)秀青年社科專家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驗后退回)、復印件二份。
4、《第一屆駐馬店市優(yōu)秀青年社科專家申報表》一式二份。申報表可從大河駐馬店網(網址:http://zmd.dahe.cn)下載。
5.每位申請者的申請書裝入檔案袋,檔案袋正面貼上該申請書的首頁.
五、上報時間
申請者請于2012年4月15日前將相關材料和申報費100元報科研處,逾期不再受理。
科研處
2012年4月1日